开学学费怎么收?十堰今秋各学段收费标准公布,家长快看!
2018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在即
下周开始
我市中小学学生就要陆续报名啦
学生家长们注意
快来看看,这学期孩子上学
要交哪些费用?
十堰今秋各学段收费标准公布
幼儿园
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费和教育费(两项合称保教费)、伙食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等。
其中,城区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450元/生·月,城区公办市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为400元/生·月。幼儿园伙食费由幼儿园据实收取,并定期向家长公示收支情况。
幼儿园可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外出活动费和乘车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
小学初中
全市公办初中、小学收费项目有五类:教辅材料费、中考考试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伙食费、住宿费。
取消空白抄本费(即作业本费),学生家长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只有伙食费一项,学校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学生进餐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采用更改作息时间、限制学生出入等手段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食堂营利和结余部分必须全部退还给学生。
中考考试费每生9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180元/人·学年。
普通高中
公办省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30元,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000元。住宿费(含水电费)按批复的各校住宿费收费据实收取。
代收费项目包括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高考考试费、高考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军训服装费。
其中,高考体检费45元/人,基本医疗保险费180元/人·学年。伙食费据实收取,收费实行自愿不营利原则。普通高中教科书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核定的中小学教科书价格。
中职学校
中职学校的住宿费实行分档收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没有达到相应条件的,应继续按照每生每学年400元的标准收费。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可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
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在此标准基础上可加收空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120元,5—6人间80元,7—8人间60元。收取上述费用的学生宿舍,使用面积不超过27平方米(含)的,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1.5匹;27平方米以上的,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2匹。
市教育局等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巧立名目或自行制定收费项目
提高收费标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
一律严肃查处
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监督电话
8489521、8489512、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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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十堰晚报
编辑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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